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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汪隽  发布时间:2020-12-30   动态浏览次数:53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批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

元旦、春节期间是抓好疫情防控、反对“四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时间节点,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及时传达学习、严明纪律要求、细化落实举措、统筹抓好执行,切实将相关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坚决抵制各种利益诱惑,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又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严格教育管理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和餐饮浪费行为,向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要求、早发提示,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守牢纪律底线,清正廉洁过节,营造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守纪律底线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遵守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自觉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到清正廉洁过节。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恪守“八个严禁”,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报销应当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严肃监督执纪,坚持严的基调

学校纪委将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加大核查处置力度,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紧盯节日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严办、快查快办、通报曝光、绝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举报电话:0553-2871201

电子信箱:jiwei@ahpu.edu.cn

 

 

纪委办公室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