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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的通知
发布人:汪隽  发布时间:2021-09-30   动态浏览次数:119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的工作提示》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就此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学院、各部门要对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和安徽省有关规定中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函使用的要求以及《安徽工程大学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等上级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公务接待公函管理、支出的公务接待费用等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进行自查自纠。要围绕“超标准接待拆分报”、“不吃本级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等新表现,重点检查无公函接待,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以及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等问题。

各学院、各部门需在1015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总结(含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到jiwei@ahpu.edu.cn)。

        二、严格抓好专项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由纪委办、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项监督检查组,紧盯公务接待的工作流程是否真实存在,对学校近年来的公务接待报销凭证、审批管理等问题进行检查,必要时与有关对方单位进行核实。

纪委办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和专项检查情况,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020日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强化制度执行,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务接待公函的管理,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查纠公务接待公函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各二级纪委要发挥监督作用,督促同级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2.此次专项整治中查找出问题的单位要深入查摆管理漏洞,相关职能部门要查摆制度建设中的短板弱项以及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把专项整治与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相结合,建立健全公务接待中公函、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公务接待中违规吃喝等问题,纪委将及时处理处置,实行清单化管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防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形成“破窗效应”。

今后学校纪委将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统筹纳入节日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纳入“两违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同落实,整体推进。适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释放用铁的纪律管住违规公款吃喝的强烈信号。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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