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督导组:
根据学校《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党组字〔2021〕41号)要求,为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现就做好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工作要点
1.学习与组织情况。是否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求,是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意见征集与谈心谈话情况。是否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开展谈心谈话;
3.查摆问题情况。是否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摆的问题是否精准有深度;
4.材料准备情况。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发言提纲,是否对照5个方面,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5.会议开展情况。是否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班子成员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对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等是否说清楚、谈透彻,被追责问责党员干部作出的检查是否深刻、到位。
6.整改措施情况。整改措施与查摆的问题是否对应,是否精准。
二、督导任务安排
本次督导安排沿用省委巡视“回头看”(党史学习教育)督查的分工,不再另行分组。督导对象为二级党组织。
三、督导时间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督导工作按民主生活会进度同步督导,在本学期放假前完成。
四、相关要求
1.督导组会前应审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政主要领导发言提纲。原则上,督导组应安排人员全程督导。
2.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做好相应记录,督导结束后指定专人汇总收集相关记录材料送纪委办公室。
3.督导组要及时做好与督导对象的联系、协调和衔接工作,确保督导按时进行;
附件:
巡视“回头看”整改(党史学习教育)督查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