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第五届党风党纪学生监督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三抓”“三全六专”育人实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质效,持续推动学校内涵建设,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选聘学校第五届党风党纪学生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校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局观念;
(二)热情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政治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
三、推荐和选聘办法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选聘党风党纪学生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遵循组织提名和本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由各学院纪委(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纪检委员)根据推荐条件推选候选人,经学院党委把关后,将推荐名单(每个学院推荐一人)于2024年3月28日前报送至纪委办公室。
(二)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纪委办公室提出拟聘人选,报经校纪委审批确定最终人选并颁发聘书。
纪委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