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
为有力有效推进“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根据《关于建立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的决定》(党办字〔2022〕4号)要求,现就开展“第一议题”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9月底前。
二、督查范围形式
2024年以来,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本、党委(党总支)会议记录本,各部门处务会议记录本(如涉及保密内容,请提供“第一议题”复印件或电子照片),以及二级网站信息、制度文件等。其他各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督查要点
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等“第一议题”相关内容学习安排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研讨情况;
3.向学校党委办公室提交本领域“第一议题”情况(职能部门);
4.“第一议题”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制度、举措、成效等);
5.开展“思想大解放、环境大优化、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任务大落实”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
6.其他。
四、督查步骤与分工
1.列出校党委常委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含政治要件)清单台账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2.收集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
3.组织专人进行对照检查并向各相关单位反馈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办
4.形成督查情况报告,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
——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办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办带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本次督查不要求另外提供文字材料、不要求基层专题汇报,主要由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办综合核查。
2.在收到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后及时对照检查并反馈意见,同时注重听取基层意见,强化沟通落实。
3.各单位会议记录本及相关材料分别于9月30日前报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汤云,电话:0553-2871521,电子邮箱jiwei@ahpu.edu.cn。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党委巡察办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