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效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学生监督员工作办法》,现就第三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以及第六届学生监督员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党风党纪监督员主要从在职党代表、优秀共产党员中择优推荐。
2.特邀监察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教(工)代会代表或者工作业绩突出有较高威望的在职教职工中择优推荐。
3.学生监督员主要从在校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优秀学生干部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关心学校发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学校情况和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师生,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敢于同不良倾向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5.身体健康,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
三、推荐名额
1.各二级党组织各推荐1名党风党纪监督员或特邀监察员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另推荐1名学生监督员。
四、推荐和选聘办法
1.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推荐条件推荐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学生监督员,并征得被推荐人单位及本人同意。
2.纪委办会同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等有关单位进行审查后提交纪委全委会审议,报请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3.召开聘任会议,颁发证书,公布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学生监督员名单。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学生监督员推荐工作,遵循组织提名和本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至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汤云)。
附件1: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学生监督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学生监督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纪委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