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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党委第三轮巡察整改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汪隽  发布时间:2026-09-21   动态浏览次数:12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电气工程学院党委、集成电路学院党委、人工智能学院党委: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纪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第三届党委第三轮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1.成立由纪委办公室牵头,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办公室组成的督查组,组长由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2.督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调阅材料等方式督查指导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进展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二、督查时间

921-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内容

1.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等责任落实情况;

2.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情况;

3.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情况;

4.具体整改措施及推进落实情况;

5.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被督查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集中精力、不折不扣、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

2.督查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问题、及时反馈意见、加强指导帮助,督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纪委办公室 党委巡察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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